发布时间:2020-11-30 08:0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admin |
中山市三角镇蟠龙村财务问题汇总
一、关于亏损和资金亏空 1、亏损 截止到9月底,账上亏损5681万元。村委会应解释为什么会有如此严重的亏损,以及有什么措施扭亏为盈,填补这个大坑。 2、资金亏空 蟠龙村的资金亏空情况如下: ①银行存款7748万元。 ②应收款项共1764万元,但应减去以下坏账损失: “应收借款——创业贷款”共14万元; “其他——历欠承包款”共45万元; “其他——历欠企业上交款”共432万元。 减去坏账后,应收款项实际上最多只有1273万元。 ③银行存款中有587万元是“道路征地”未发给村民的补偿款,该款是村民的不是村里的,应减掉。 ④债务共9731万元(其中应付款项8903万元,长期借款及应付款828万元)。 ⑤资金亏空额: ①+②-③-④= -1297万元。即资金亏空额是1297万元。就是说,拿出全部资金和债权来填补债务之后,仍有1297万元的债务无法填补。 3、以上亏损和资金亏空两项合计,数额为6978万元。 二、关于道路征地未发放给村民的补偿款 道路征地补偿款,有如下数额未发放给村民: ①爱国6队1670830元; ②和平7队、12队、14队、15队,爱国9队、18队共6个生产队,3674280元; ③和平13队529730元。 合计共5874840元。此587万余元是村民的,不是村委会的,村委会应向村民公示各队余额的详细情况,并解释何时将该项款全部发放给村民。 三、关于滥发报酬和违规开支 (1)2020年1月至9月,滥发村干部及固定人员报酬373万元,平均每月41.5万元,按46人计,平均每人每月9009元。其中,1月份发放2019年度奖金共1152156元,平均每人发放奖金24513元。村委会应解释发放依据、发放标准等,并出示文件。 (2)付蟠龙村离任“两委”干部关炎明、陈叙祥、范敬文补贴款共33.2万元。 (3)1月份支付黄国首等9人蟠龙村征地拆迁项目奖励款180000元,平均每人 2万元。以上(2)和(3)项的支出,村委会都必须拿出支付的合法依据。 四、关于民森公司缴纳地租 民森公司每年向蟠龙村缴纳1300800元,名称很好听——说是“土地管理费”,实际上是土地租金,按民森公司占用土地3000亩计算,每年每亩租金只有433元,太低了,应与民森公司协商提高土地租金的单价和租金总额。另外,土地所有权属各生产队村民集体所有,土地租金应按土地面积的比例分配给各生产队村民。 五、关于村干部及村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 现在,村干部及村工作人员,其住房公积金、医保社保、住院医疗等等的开支,属于村负责的那一部分已由村里支付,但属于个人负担的那一部分也是由村里支付的,这不合理,应予改革,属于个人负担的那一部分应该由个人自己支付,而不应再由村里支付。 六、关于土地的经营 蟠龙村土地(及其他无形资产)的经营情况如下: (1)和平小学负资产:21774907.00元; (2)和平马二顷等地负资产:12901094.00元; (3)汽车站征地负资产:1013355.54元; (4)金鲤征地负资产:11283911.40元; (5)其他有27项土地的经营,有正资产也有负资产,资产估价共计正价值:25497907.81元。 (6)结论: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土地(及其他无形资产)的经营负资产总额为21475360.13元,该数额一直反映在2020年各月度的资产负债表的“无形资产”科目中。这是个什么概念呢?就是说,村对土地的经营,已亏损2147万余元。当然,这个土地的亏损额已包含在村经营亏损的总额之内。到底为什么对土地的经营、对土地的征收与补偿,会亏损2147万余元,村委会应该解释。 (此项之数据详见《蟠龙村2019年财务公开年度报表》的《无形资产公布表》) 七、关于815亩土地的补偿款 村委会未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擅自收取815亩多土地的补偿款共22159077.34元,村委会的行为是无效行为,此款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暂收款。815亩多土地的征收与办证,应通过正式的征地法律程序进行处理,各队村民必须得到全额的补偿,而不是只收取“用地补偿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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