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保卫、吴青山贪污巨额国有资产并打击报复 实名举报干警、制造一起冤假错案! 我叫李彦甫,原郑州市公安局民警,2014年4月向郑州市纪检委、郑州市公安局纪委实名举报黄保卫、吴青山(保安公司总经理)侵吞、贪污国有资产2000万及贪腐享乐的违法违纪行为,郑州市纪检委受理并与我签订了来访问题双向承若书。因没有认真查处,致使其怀恨在心,利用权势打击报复制造一起冤假错案。 黄保卫唆使手下对实名举报老民警打击报复恶劣行为; 1、2015年11月,二七区检察院李伟,李腾飞带领十几名彪形大汉,未出示传唤证,强行将我带到二七检察院地下室。 2、逼我交出所有举报材料,逼我交出的保险柜密码,被我拒绝,之后李伟在纪检书记李强的见证下,将保险柜撬开,该行为属非法搜查罪。 3、没有搜查证并掳走保险柜内的举报材料、证据、照片、视频资料、现金等其他物品,已构成侵犯公民财产罪,徇私枉法罪。 4、在地下室非法拘禁30多小时,采取刑讯逼供,构成非法刑讯罪。 5、用金钱收买李海燕捏造证据,构成栽赃陷害罪。 6、用卑鄙欺骗通知家属交伍万元取保保证金放人,却给一个扣押清单。以此作为退赃证据,属非法获取证据罪。 7、虚拟报案人,没有立案审查表。 8、采取威胁恐吓手段获取口供。 综上;案件立案、搜查、扣押物品、非法取证都是违法的。是严重的徇私枉法行为。 法庭枉顾事实,程序违法,听信采纳违法证据,做出错误判决: 1、审判程序违法,在办公室开庭,没有录音、监控设备。 2、没有人民陪审员参加,不让证人到庭,申请家属到庭被拒绝。 3、庭审提出办案人违法办案,遭到公诉人威胁和谩骂。 4、审判员当庭阻止我质证,强行勒令闭嘴。 5、法庭不让质证辩驳,只是走过场,造成证据不实,事实不清。 6、审判长枉顾事实,违背公平公正依法审理的基本原则,做出错误判决,造成冤假错案。 黄保卫在公检法称王称霸,结党营私,重要部门都安插亲信,大肆侵吞、贪污公款。在其恶势力保护下,吴青山、李伟 、李腾飞、等人,作为国家公职、执法人员,为一己私利与党纪国法而不顾,徇私枉法制造了令人震惊的冤假错案! 我是老党员,在公安战线勤恳工作35年,立过功。因为实名举报被打击报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我心不甘,坚持党的理念,对党忠诚不予。自2014年第一次实名举报至今,向各级纪检委、检察院举报都是石沉大海,这其中必有内鬼,还有不作为的,甚至有人与其同流合污。黄保卫投案了,但是其恶势力犯下的滔天罪行还没肃清,希望党和政府 


严肃查处这一冤假错案,早日平反昭雪。 实名举报人;李彦甫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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