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博士控告北京大兴分局天华路派出所办案民警-张杨-徇私枉法, 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并依据《刑法》追究张健、熊伟、包玉山故意伤害责任。
事发经过: 2014年8月,北京伽拓医药公司总经理张健(美籍华人)让我违反药监局的规定进行新药实验、弄虚作假,来毒害中国人民的生命健康、违背良知; 同年10月在公司会议上,再次遭到我的拒绝,因此对我怀恨在心、伺机报复; 同年12月5日下午5点后,在我独自1人加班的时候,张健、副总熊伟同时走进我的办公室,共同对我实施暴力伤害;然后门卫包玉山进门,继续对我进行殴打。

我打110报警后,警察张杨徇私枉法。 一人给我作笔录,诱导我说是和熊伟互殴,并威胁我不承认互殴的话, 一是笔录不作,二是分文医药费也拿不到。 之后张杨一直主张我和熊伟调解,张健和包玉山再也没露面; 而且张杨对我态度蛮横,却对熊伟点头哈腰、百般献媚。三人打我一人,最后仅对熊伟一人做出行政拘留,另外两名同案人未作处理;我是被打者,也被拘留。

时至今日,仍常头疼头晕、记忆力减退,并落下严重后遗症。 恳请中纪委、监察委、公安部、最高检、扫黑除恶办督促市区相关部门立案调查,及时清除公安内部的少数不法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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