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吉林省延边州法院副院长金正龙违纪违法的事实 |
发布时间:2021-02-17 10:2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admin |
金正龙在龙井市法院任职期间利用职权强行购买了农民滕奎友的370平方米的房子 ,给滕奎友一家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 事实如下: 2006年农民滕奎友在延边中和拍卖有限公司通过竞标程序,购买了一栋370平方米的房子,并且,办理了房权执照和土地使用证的过户变更手续 。 法院院长蔡松男拒不交付已经拍卖成交的房子,在没有法律依据,没有扣押手续的情况下,房子一扣就是五年。 滕奎友及其亲属告遍了神州大地,没有人管。 2010年端午节那天滕奎友死了。 滕奎友的亲属继续上访,时任龙井市法院院长的金正龙对非法扣押滕奎友房子的事情十分清楚。明知蔡松男院长的行为违法违纪,不但不予以纠正,还变本加厉的协助蔡松男院长的违法行为,公开告诉滕奎友的哥哥滕奎林:房子不廉价卖给法院,就继续扣押,扣押到什么时候不一定。 滕奎友是高额利息借款买的房子,年息六万多元,已经五年了,仅利息就是三十多万,人又死了,这些欠款和利息怎么还? 当初买房是为了养鸡,已经与养鸡场签订了书面养鸡合同,没想到法院扣押房子不给,一切计划都破灭了。 没想到金正龙院长和蔡松男一样。 2010年12月21日滕奎林在法院拟定好的《息访协议书》上签了字,法院退回滕奎友2006年购房时的本钱,地方政府补助二十五万,法院收回滕奎友的房权执照和土地使用证,滕家不能再访。 我们记不清多少次到吉林省政法委信访接待处了,没有人给解决,签了《息访协议书》,他们说:已经签了息访协议了,问题就是解决了,不签协议还好说。 让人哭笑不得呀? 五年时间没签协议,有谁管了?签了协议,又说不签好了。 还有天理吗? 协议书,是在什么状况下签署的? 一个农民为了致富,不惜借了高额利息买房搞养殖,房子被法院院长长期扣押; 买房农民滕奎友被逼致死; 借款利息一年就是六万多; 滕奎友死后的借款和利息怎么还?不还的话,利息还在增长; 滕奎友五年上访,耗尽家资,一天农活没干; 房子卖了,在外租房子住; 滕奎友家属有高血压和心脏病。 金正龙院长的明确表态; 这些事情怎么解决? 滕家无路可走,签署息访协议书也是无奈的权宜之举。 综上所述:金正龙院长的行为算不算违法违纪? 这个息访协议书合不合法? 这个问题是不是应该得到解决? 值得一提的是:在法院拿回滕奎友的房权执照后,不到一个月,就有人在延边交通广播电台公开出售滕奎友的房子,要价八十多万元。
举报人:苗福君
2021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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